院校:亳州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www.bzuu.edu.cn/zzxx/2026/0519/c130a104378/page.htm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区、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亳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亳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2)本章程由亳州学院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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