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四川工商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stbu.edu.cn/news/show-8963.html
欢迎访问四川工商学院招生网! 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 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 四川工商学院(国标代码: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 为非营利性,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生学习期满修读完本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四川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002〕15号)要求,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数字媒体技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造价、汽车服务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自动化、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日语、英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经济与金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酒店管理、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 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后,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 “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10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900元/生)、学校奖学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区、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 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 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 65号(成都校区)、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眉山校区) 本章程由四川工商学院招生与就业部负责解释。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学院街65号 邮编:611745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9号 邮编:620000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