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jy.xdxy.com.cn/info/1037/2368.htm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院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四、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3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重点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轻工行业钟表与精密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国家航空模拟驾驶实训基地、国家GMP制剂生产实训基地、国家无人机生产制造和生物制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拥有国家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和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2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获批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直属基地、天津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基地、天津市科普基地,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恰佩克”全国高校产教融合50强等荣誉。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高职学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8人间,8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6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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