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天津商业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tjcu.edu.cn/info/1047/3056.htm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 天津商业大学原名天津商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先后隶属于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55个本科招生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交叉二级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总论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4人次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现有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商务部老字号协同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低碳冷链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3个部级科研平台;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天津市级智库;设有“天津碳中和协同创新研究院”“环境能源+X创新实验室”“区域国别研究院”“大健康协同创新研究院”“数字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ESG创新研究院”等交叉创新平台。2024年学校在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作为参与单位完成的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近百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00余项。现有教职工171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9人。拥有国家级人才6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1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2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4人、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人。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1人。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资助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3个。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现有兼职博导15名。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招生过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2026年共有5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17个专业按6个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其余按专业招生。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区、市)的2026年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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