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b.tjus.edu.cn/info/1002/5008.htm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办学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 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现有 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医学 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全国首批体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拥有国家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体教融合特色鲜明。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合作,共建了中国排球学院、中国棒球学院、中国板球学院、中国体育舞蹈学院 校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为目标,建有附属中专部、全国排球青训中心、中国棒球青训中心以及天津市青少年网球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等 5个天津市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积极探索体育后备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学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比赛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相继实现金牌突破。 “一带一路”和“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与美国春田学院、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德国科隆体育大学、韩国龙仁大学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等海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在天津市率先成立了“天津市留学生武术文化体验基地”,助推中华武术“走出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体育大学,为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 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 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 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 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 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 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800元;舞蹈学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0元/生·年。各专业收 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最新政策为准。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 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执行志愿优先的院校志愿录取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 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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