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nsu.edu.cn/Html/ZSZC.html
1.学校名称:成都东软学院 2.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3.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4.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6.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2.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部,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3.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1.学校2026年本科招生专业: 普通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动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商务英语、英语、日语、医学信息工程、健康服务与管理、智能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机器人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养照护与管理、软件工程技术。 美术与设计类: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 2.学校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并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为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议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4.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5.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高考日语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大学公共外语课可以申请修读大学日语课程。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在新疆、西藏地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7.执行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分、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9.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10.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实际投档到我校的专业予以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在录取专业时,原则上录取到投档到我校的专业组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疆、西藏地区,我校在录取专业时,原则上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在无法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按照“分数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位顺序进行录取。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3+1+2”选考科目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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