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5;原文链接:https://stomatology.sdfmu.edu.cn/info/1440/14711.htm
为保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9 第六条 办学层次: 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泰安校区: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该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为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代码21)、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代码22)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代码23)的考生限制报考我校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及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色觉异常代码为23的考生限制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类各专业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色盲色弱的考生有严格的专业限制,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位次排序录取。未改革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公办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90号)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