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X6B5Ud_l088ccJyzhuFB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录取重大事项经招生委员会审议由院长办公会审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2026年四川省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招收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招收参加2026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6.学院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定执行;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无必选科目要求。 7.非艺术类录取规则:学院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分数优先”的方式按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未明确排序规则,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8.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分数优先”的方式按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未明确排序规则,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文化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9.录取过程中学院严格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 10.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1.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患有第一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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