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c.jljy.edu.cn/zszc.htm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街道富康社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800元/生·学年;工程测量技术6000元;道路工程检测技术5500元;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5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500元;智能网联汽车技术50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4500元;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5800元;机械制造及自动化55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待定;智能控制技术待定;智能制造装备技术5000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6800元;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6800元;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待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待定;无人机应用技术5000元;空中乘务5500元;飞行器维修技术待定;电子商务待定;现代物流管理3900元;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待定;现代物业管理3900元;市场营销待定;大数据与会计3900元;建筑工程技术6800元;市政工程技术6800元;工程造价58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500元;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待定;智能交通技术待定;大数据技术待定;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此外,我校设立校内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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