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6650545091,method-view,schId-1808924577.dhtml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加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 院校标识码:416201459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八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学院校区:学院现有两处校区——兰州新区主校区和兰州城关校区。城关校区现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在地,经我院录取的各类考生统一在新区主校区开展学习与生活。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院目前下设九个二级学院,分别为:财经商贸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理工学院、旅游航空学院、农林科技学院、卫生健康学院、智能装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二条 住宿条件:学生宿舍均设在新区主校区内。宿舍均采用4人间、上床下桌带储物柜布局,使用公共卫生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及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六条 我院高职(专科)招生共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包含: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普通类、艺体类及其他专项招生。分类考试招生包含: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单考单招招生。各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单考单招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所有加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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