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www.gzstny.edu.cn/contents/43/2803.html
信息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创新创业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贵工大社区贵工路一号 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办学规模15000人,占地面积875亩,现有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学院按照“立足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围绕‘双碳’目标,依托机械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无人化技术,服务林业和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四区一高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设置了生态工程、机电工程、能源工程、智能工程、旅游康养等5个专业群,开设有无人机测绘技术、林业技术、林业技术(无人机方向)、林业信息技术应用、园林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运维方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学院秉承“笃实有信,德技兼修”的校训,本着“以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追求卓越,全力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院校,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就业办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开展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学院设立由纪检部门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等监督。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普通高考的投档考生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择优进行录取。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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