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03;原文链接:https://www.gxgcedu.com/survey/tongzhi/2026-03-10/8096.html
作者:刘忠钰 来源:招生就业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4〕1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1.学校名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 3.办学地址:广西百色平果市大学路1号。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宣传、录取组织等工作。教务处协同负责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由该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处内相关人员为成员。 招生对象为所有报名参加广西区2026年职教高考的考生,包括对口考试与单招考试两种招考形式。 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均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并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其所属的职业教育专业大类为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基础课应选考数学。 2026年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附件《广西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我校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每个招生层次均设置4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对应1个专业,即实施“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与投档办法。 1.直接录取:对于投档至我校某个具体专业的考生,我校在专业计划允许的情况下,予以直接录取。 2.无专业调剂:鉴于“院校+专业”的投档模式,每个专业志愿均为独立志愿,我校录取工作不设专业调剂环节。考生的录取结果完全取决于其填报的志愿和投档分数。 3.同分处理: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且人数超过该专业剩余计划时,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不参加职教高考、成绩为零或投档成绩低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我校于七月底前统一寄发,送达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为确保录取及入学环节顺利进行,考生在入学前应避免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个人信息。 职教高考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8人间:1800元/生·学年; 6人间:2200元/生·学年; 4人间:2600元/生·学年。 3.代收费(以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与学费住宿费合并收取或强制服务等) (1)教材费:600元(多退少补); (3)专业制服费:1000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空中乘务)、550元(除上述专业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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