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jc.cquet.edu.cn/info/1330/6859.htm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 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年普通高考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1965年创建的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整合西部职教基地资源,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成为重庆市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学校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在《新生入学指南》中将分专业收费标准告知新生,新生亦可查看学校官网收费公示表 A.艺术传播类专业执行8800-11000元/生/学年学费标准,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按6490-8050元/生 备注:以上收费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为执行标准。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需要学校对考生进行专业(类)录取的,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类)录取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对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3.对未直接投档到专业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无专业级差,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专业调剂及退档规则:A.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对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B.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C.对直接投档到专业(类)且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5.艺术专业: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或专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以上各项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分数依据投档分并且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及同分排序规则,个别省市同分没有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学校按照 语数外总分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位 的规则进行排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总计划的1%,也可视情况不预留。 学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均不设身体条件限制。飞行器维修工程技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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