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bkzs.sust.edu.cn/info/1021/4011.htm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陕西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及“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是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和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迁至西安市。 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11个,其中一级学科9个、专业学位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38个,其中一级学科22个,专业学位类别16个。本科专业72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双一流”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99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9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5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材料科学位列1.35‰,化学位列1.59‰,工程学位列2.16‰,农业科学位列2.8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8门。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6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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