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zjc.ordosvc.cn/info/1128/2734.htm
1959年,前身是原伊克昭盟师范学校、伊克昭盟教育学院、伊克昭盟电大,2000年合并组建为鄂尔多斯教育学院,2007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学院是伊克昭盟和鄂尔多斯高等教育的源头。学院坐落于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国家4A级旅游城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1015亩,规划建筑面积40.85万平方米,已建成26万平方米。现设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管理系、汽车工程系和基础部、思政部9个教学系部及鄂尔多斯开放大学。 106个,校外实训基地154个;图书馆藏书52万余册,中文纸质期刊345种,电子图书29万册。 8000兆网络覆盖全校园,智慧教室36个,计算机房拥有计算机1521台。 学院以服务现代能源化工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办学专业定位,紧扣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围绕服务鄂尔多斯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主动对标 “四个千亿”布局和“风光氢储车”“专精特新”等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开设招生专业36个,专业与地区重点产业高度匹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盟市划定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均可参加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按 “分盟市、分学校、分专业”公布;第二次填报志愿和后续志愿,招生计划按“分学校、分专业”公布,不再分盟市。具体填报方式届时公布。 3+2)学生的培养,前三年在联合招生中职学校就读,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就读。 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 “两免一补一助”政策,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按当年相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