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延安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yau.edu.cn/info/1680/4551.htm
为确保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 Yan’anUniversity。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学校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博士学位授权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 16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独立学院和1所直属附属医院、 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 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1个省级一流学科,1个省级一流培育学科, 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yau.edu.cn/。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指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 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确定录取专业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 普通类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 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 的,文史类(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外语成绩,理工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和 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艺术类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投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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