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青海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qhu.edu.cn/zsxx/zszc/16e3271101794debb1d61c68cd693347.htm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为青海大学,是一 所理、工、农、医、经、管、法及交叉学科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具有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学校主校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青海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海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位证书。 学校在招生工作过程中不以设置奖金或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程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国家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2026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 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由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投档规则生成(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 的,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符合相关要求的缺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 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1.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2.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民族语言(藏语)考生, 藏语文单科成绩满分150分的情况下需达到8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的情况下需达到55分及以上;同时藏语文成绩还需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合格线及相关政策要求。 3.2025年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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