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zs.sntcc.cn/zsjz/202607/200.html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体检(按标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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