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哈尔滨商业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b.hrbcu.edu.cn/info/1121/4375.htm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我校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学校网址为:https://www.hrbcu.edu.cn。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始建于1952年,为新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2006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2018和2022年连续进入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24年入选黑龙江省首批数智教育重点校建设名单。学校定位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凸显经管法融合、商工结合的办学特色。学校目前有涵盖经、管、工、法、文、理、医学、艺术八大学科门类本科专业6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2.6万余人。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招生学院院长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本科招生具体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实施本科招生工作自我监督机制,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宜就读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及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除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不宜就读绘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