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陕西警察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haosheng.snpc.edu.cn/info/1047/1922.htm
为保证陕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警察学院的考生。 陕西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全称:陕西警察学院,学校标识码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警察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陕西警察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获得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认可的享受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公安院校,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号。陕西警察学院目前拥有 陕西警察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 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开展全面监督。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 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包括: 治安学、侦查学、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 法学、监狱学、网络空间安全、应急管理、海外安全管理 陕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招生;非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实际招生省份以陕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陕西警察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的招生条件,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 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陕西警察学院非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定执行。 陕西警察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非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 陕西警察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有关省 招生主管部门予以加分投档的,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报考陕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须参加陕西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必须合格。 报考陕西警察学院非公安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须身体健康状况合格。 院校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执行 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确定专业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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