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c.cqyyzy.com/2026_05/29_15/content-15145.html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0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充分发挥集团办学优势,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等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和教师互聘。学校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37个专业,设置健康产业学院、教育学院、互联网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7个教学单位。 10.招生省市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山西、青海、云南、广西、河北、湖北、海南、浙江、江西、广东、河 南、福建、山东、陕西、江苏及安徽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我校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中,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可以参加康复治疗(士)师执业资格考试,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专业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他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具体说明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11.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2)我校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3)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需要学校对考生进行专业(类)录取的,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分数依据投档分并且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及同分排序规则,个别省市同分没有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历史类(文史类)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录取,物理类(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录取。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对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直接投档到专业(类)且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5)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者,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6)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我校录取考生可登录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指定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状态及结果。亦可在学校网站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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