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重庆医科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bzkzs.cqmu.edu.cn/info/1062/1849.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 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 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 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为缙云校区( 招收的专科新生,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重庆医科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本专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决定和监督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邮箱: 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等因素,学校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1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的原则。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 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进档考生若投档分数相同,按照各省 的排位规则执行;若无排位规则,我校均按语数外总分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位。 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 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为高收费项目,单列专业或专业组招生。 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慎报。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精神医学(中外合作办学)要求 120分(总分150分),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部分专业用人单位对身高有一定要求,请考生自行了解。 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左利手(俗称 “左撇子”)的考生谨慎报考。听力受限、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等需慎报医学专业,其它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开设临床医学( AI医学创新班)、临床医学(钱惪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段培养方向儿科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师培养试验班)、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精神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临床药学、药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 专业,录取批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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