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重庆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haosheng.cqu.edu.cn/pub/desktopend/contentpage/11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为重庆大学,简称重大;英文名称为 。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重庆大学是国有公办、教育部直属的全日制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有沙坪坝校区(含 校园)、科学城校区(含虎溪校园、智谷校园 等)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重庆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重庆大学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大类(试验班)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相应专业培养,不参与大类分流;按大类(试验班)录取的新生根据大类分流原则进行分流。具体招生专业(类 试验班)见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栏。 学校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需求,立足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条件,以生源质量为先导,遵循“公平、科学、稳定”原则编制来源计划。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在各省份的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照规定预留少量计划(不超过年度招生规模的 ),用于调节各省份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原则。 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以内;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在调档和专业安排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分。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取整数部分,即不含各省份排序性质的小数点部分,下同)为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强基计划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一)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 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和安排专业(类 试验班)。对于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体检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我校均予录取并安排专业(类 试验班);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投档模式为院校专业组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所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 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和安排专业(类 试验班),直至录满计划。 (二)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也相同者,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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