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w.cqyygz.com/info/1009/1431.htm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专科 第四条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大学城校区) 第五条学校简介: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学校是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药学专业示范点,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护理专业示范点,首批全国示范职教集团单位,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全国唯一一所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军士生学校,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学制均为三年。 第九条招生省市及招生计划: 1.招生省市:我校2026年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海南、山东、陕西、河南、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甘肃、浙江、宁夏、内蒙古、吉林、辽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招生计划: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录取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考生。在录取阅档期间,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有关补充规定,以及报考上述专业未达到要求的考生将予以专业调剂或退档。 为助力学子顺利就业、契合医疗行业岗位招录用人标准,我校建议报考护理专业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请考生结合自身条件审慎报考。 第十一条武警、陆军部队定向培养军士生要求: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须为202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政审、体检按《关于做好2026年定向培养军士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1.投档: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