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honderzs.jysd.com/newstudent/view/aid/490/tag/xw
为了保证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 》等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为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是教育部直接批准办学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颁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学校主校区校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9号;塔利校区校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3号;北校区校址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科尔沁北路南店街31号。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由纪检监察部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院分省来源招生计划。学院不设置预留计划,一次性将招生规模计划全部投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 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设置计划。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设置计划。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 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为100%以内。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 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以上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对方省份原则进行录取。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经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存在下列情况的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对报考我院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色觉异常Ⅱ度(…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