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index,lb-1.dhtml
湖南文理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文理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学校设两个教学校区,即西校区(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和东校区(常德市武陵区高专路100号)。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标识码:4143010549。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证书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8个教学院、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应用特色学科。2025年,学校结合农学、生命科学等特色优势专业重点布局建成了合成生物产业学院、研究院,和常德市政府共同投入建成了湖南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1588人,其中,教授125人,博士507人,外聘院士3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30000人。2026年共有45个本科招生专业。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职高对口、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南疆单列计划、对口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类别。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开展合作,亦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凡社会机构及个人宣称与我校存在合作关系、以“内部指标”等名义承诺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反映;如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31个省(市、区)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会议研究,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1%,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如下(学制均为4年):文史与法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4000元、汉语言文学4500元、电子商务及法律5000元、法学5000元、历史学(师范)4000元(选考历史);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400…
本章程由山东高考通(jnxiangsheng.cn)整理,完整内容以院校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