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hnvist.cn/info/1098/12451.htm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 发布日期:2026-06-04 作者:对外合作与招生就业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66号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以“安全”命名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烟花爆竹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中南基地、国家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综合实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湖南专业中心、湖南省烟花爆竹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学校应急(消防)救援技术类专业招生对象应具有招生计划所在市州户籍且毕业时年龄在24周岁以内。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对外合作与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湖南、湖北、贵州、四川、重庆、云南、河南、河北、江西、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陕西、宁夏、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甘肃、新疆、西藏24个省份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方向)共28个,所有专业(方向)学制均为三年制,详细情况见下表。 备注:各专业(方向)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城市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消防通信)、消防救援技术(消防设施)4个专业方向,仅在湖南省专科提前批(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数为745人,应用人单位要求,为顺利就业,应急(消防)救援队伍一般只招男生,女生慎重报考。相关县市区招生计划如下: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均可,再选科目无要求;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理均可。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 第十六条 学校应急(消防)救援技术类专业为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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