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培黎职业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7657037205,method-view,schId-2714393070.dhtml
培黎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培黎职业学院。英文译名:Bailie Vocational College。 第六条 学院代码:41620147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培黎职业学院。 第十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新城区培黎路(邮编:734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培黎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甘肃省考试院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原则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若有同分排位,则优先执行同分排位;若没有同分排位,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执行,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学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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