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xx.hbpa.edu.cn/info/1022/1275.htm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学校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警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 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在提前批本科和普通批本科两个批次招生,其中提前批本科招生专业为公安专业,仅面向在湖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普通批本科招生专业为非公安专业,面向湖北和部分外省招生。 (一)提前批本科招生专业(公安专业):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涉外警务、公安情报学、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 (二)普通批本科招生专业(非公安专业):法学、海外利益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 1%,用于录取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 由于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录取当年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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