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b.hbgyzy.edu.cn/info/1004/2012.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以及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等考试的学生。 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全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仙山、秀水、汽车城”之称的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是一所省市共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和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近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斐然,先后成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中德先进职业教育项目院校、湖北省首批高职联办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校、湖北省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自主试点单位,荣获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称号。 学校紧密对接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设置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社会培训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教学机构。 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各招生省份有关政策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以及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校在上级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 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 录取后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项目对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与白俄罗斯莫吉廖夫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药品生物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生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将安排学习俄语。其他专业录取到本校的非英语语种考生,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十条 高职单招等特殊考试类型的录取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学校各专业在录取时无特殊体检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 录取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不设分数级差。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 成绩(含加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可调整到其他计划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 对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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