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华侨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c.hqu.edu.cn/info/1024/9082.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直属高等学校。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包含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华文学院(含龙舟池校区)。 泉州校区包含国际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 学校实行融合式培养,2026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全体新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境内新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新生,实行 融合式培养模式,大一学年在泉州校区学习,一学年结束后回到厦门校区学习,具体以相关通知为准。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并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及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各类重大事宜。 华侨大学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华侨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校开设“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学”、“市场营销+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分析方向)”双学士学位项目。上述专业学生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学校根据专业特色、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统筹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该计划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事宜。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至优质生源较为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专业大类或专业招生。专业大类的专业(方向)设置情况请参阅学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26年普高本科招生专业目录》,由就读学院根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及分流专业志愿等制定具体专业分流办法。 1.国际学院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且家庭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学院设有3个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类(中美121双学位班)、经济学类(中美121双学位班)、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学院课程均采用全英文教学模式,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的专业。 2.“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只限在第一学年所读专业中选择指定美方合作高校赴美修读相同的专业,即:工商管理类修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经济学类修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专业。第二、三学年学生原则上须赴美学习,具体实施方案依据中国内地(大陆)学生赴美留学签证政策制定。符合中美双方学位授予及毕业要求的学生,可获华侨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合作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3.“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因故未能赴美学习的,必须进入国际学院对应的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工商管理类选读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ACCA )或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专业,经济学类选读金融学(全英文教学,CFA 4.具体培养模式详见《华侨大学国际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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