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湖南理工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jc.hnist.cn/info/1023/2894.ht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湖南理工大学,英文名称: 办学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理工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湖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交叉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楚怡工匠计划、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等。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2026年面向31个省(市)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备注: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专业以各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提示:体育教育、 化学、应用化学、化妆品技术与工程、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形体端正。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基准成绩。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以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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