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ccnu.edu.cn/info/1006/11793.htm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面向中西部省(市、区)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优师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地区乐教、适教的考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2026年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黑龙江、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21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1.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历史学5个专业。 2.招生计划。2026年招生计划150个。根据各省(市、区)定向就业县域数量、师资队伍需求等,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1.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教、适教,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优师计划”为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按省级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志愿。如遇个别省份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型(例如公费师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进行混合填报志愿的情况,则我校优师计划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作为调剂专业进行录取。 2.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优师计划”录取规则按照《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四、十五、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4.“优师计划”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5.考生须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及时签署《协议书》,逾期不提交或拒绝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7.“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8.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作为师范教育的国家队,教师教育是华中师范大学办学的鲜明特色。学校长期以来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先”的办学理念,新时期坚持以高质量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推进开放化和现代化,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博雅精专、高素高能的优秀人才。学校教师教育主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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