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zs.zstu.edu.cn/info/1034/4074.htm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临平校区)。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临平校区就学。 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在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就学。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指导意见》第一部分内容,“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根据《指导意见》第二部分内容,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原则上不予录取: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原则上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轻化工程。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原则上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轻化工程、生物科学类、应用心理学、应用物理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一)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10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60分。 1.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3.在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4.艺术类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5.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普通类依次 比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 语文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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