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长沙学院;招生年份:2026年;章程更新:2026;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8qM94GxjZh_9Jw785nSA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简介: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连续五届荣获湖南省“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称号。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楚怡工匠计划等,最终招生类别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定,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2026年面向27个省(区、市)招生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注:具体在各省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档的 进行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则 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录取到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一)学校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广播电视编导;一类是组织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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